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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及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申請作業要點」: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翁淑玟 - 最新公告 | 2018-10-26 | 人氣:721

 

  • 申請資格:
  1. 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取得本部發給有效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且仍在有效期間者。
  2. 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取得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或本部發給有效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並得於我國合法任教者。
  • 申請英文版教師證明書,作業程序依流程圖(如附件一)所示辦理申請、繳費、審核及核發事宜,應檢具文件、資料如下:
  1. 申請書(如附件二)一份。
  2. 檢核表(如附件三)一份。
  3. 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脫帽照片電子檔。
  4. 國民身分證影本或修業期間之合法停留、居留或定居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實貼於申請書)
  5. 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一份(實貼於申請書)
  6. 教師證書影本或教師證明書影本。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一日以前取得教師證書者,應檢附自取得教師證書時起至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