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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07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相關事宜: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輔導室 李治惟 - 最新公告 | 2018-04-19 | 人氣:1124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學校應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設立資賦優異教育工作小組訂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並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審議通過,以為鑑定之依據。

三、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流程如下:

(一)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或全部學科加速:
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下學期應於五月十五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教育局備查後辦理。

(二)申請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
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下學期應於五月十五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教育局,提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及本局核定後實施。

四、若已通過資優教育鑑定並於本校就讀之學生家長、導師請詳閱附件實施要點,於時限(5/15)前向輔導室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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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