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快樂國小

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一案快樂 快樂國小 優質校園 雙語教學

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各1份,請協助公告週知並轉知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二、本助學金以定期辦理為原則,臨時辦理為例外,委請桃園國小協助辦理助學金業務。本局依委辦學校提供之申請案件核定扶助名單及扶助金額。三、上開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後依本局規定時間寄(送)至本局委辦學校彙整。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四、旨案助學金每學年度辦理,受理申請時間預訂自每年10月1日起至11月10日止,並自109學年度開始辦理(將另案於9月下旬函知學

網站搜尋:

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一案:快樂國小-快樂國小

訪客 - 最新公告 | 2020-01-17 | 人氣:417

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各1份,請協助公告週知並轉知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助學金以定期辦理為原則,臨時辦理為例外,委請桃園國小協助辦理助學金業務。本局依委辦學校提供之申請案件核定扶助名單及扶助金額。
三、上開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後依本局規定時間寄(送)至本局委辦學校彙整。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旨案助學金每學年度辦理,受理申請時間預訂自每年10月1日起至11月10日止,並自109學年度開始辦理(將另案於9月下旬函知學校受理時間等相關事宜)。遇有緊急因素或特殊原因未能於申請期間辦理者,得向桃園國小提出臨時申請。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一)送件問題,請洽桃園國小學務處,電話:03-3322268分機310。
(二)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
六、本案請確實轉知並進行校內審查,以達本案助學之功能。

  •  
    1) 桃園市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申請書.doc
  •  
    2) 桃園市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扶助金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doc
  •  
    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