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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五十二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學務處 李明燕 - 競賽訊息 | 2021-03-05 | 人氣:440

中華民國第五十二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

  • 依    據:中華民國第五十二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
  • 主    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 指導單位: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原民會、客委會、僑委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桃園市中壢國民小學。
  • 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童。
  • 參加作品:
  •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 (二)、組別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 (三)、規格:
  • 1.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自由命題)。
  3. 客庄風情 (以客家人文活動、客庄景觀風情…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一式兩聯,並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請確實填妥一致)

(六)、參加數量:各校按班級數送件(國小每校最多90件,國中最多40件,幼稚園最多3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3件)。

  • 收件方式:

    (一)、請至中壢國小學校官網下載本實施辦法及附件:http://www.clps.tyc.edu.tw/

    (二)、一律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受理個人報名,請各校承辦人員在4月6日(二)16:00將學校作品清冊電子檔(附件一)寄至 b003@clps.tyc.edu.tw ,逾期不受理、不收件,並將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個人、集體創作類),派員送達中壢國小訓導處(中壢區延平路622號)當場確認簽收;倘採郵寄方式,請內附作品清冊並自行確認作品數量並以雙掛號寄送,4/9截止,以郵戳為憑

  • 送件日期:

(一)、各校初選:各校按規定件數於全市複賽以前完成。

(二)桃園市複選送件日期:110年4月7日(三)、8日(四)、9日(五)。每日上午08:00至下午16:00。

 

  • 評選辦法:

(一)、各校初賽: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複賽評審:110年4月17日(星期六)於中壢國小舉辦,並由桃園市教育局聘請評選委員五人,分為幼兒園個人組、國小1至6年級個人組、國中個人組、集體創作組,以無記名方式評選,選出各年級參加數四分之一作品送大會參加決賽(市內複賽各年級佳作以上錄取件數,由當日評審委員會議議決)。

  • 獎    勵:
  • (一)、市內複賽:各組錄取特優(相當於第一名)、優選(相當於第二名)、佳作若干,分別發給獎狀特優及優選由承辦單位製作數位複製作品、電子作品,並於市內辦理公開巡迴展覽與專題講座分享創作成果
  • (二)、榮獲市內複賽特優、優選、佳作之指導老師,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獎勵:特優指導老師核敘嘉獎2次,優選指導老師核敘嘉獎1次,佳作指導老師核頒獎狀乙幀;另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加同一類別比賽,僅以獲得名次之最高名次敘獎2人次,個人創作與集體創作組則可分別敘獎。指導老師以報名表為主不得於賽後更換。
  • (三)、佳作以上得獎名單公佈於桃園市教育局網站,其作品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

十二、桃園市複賽注意事項:如無法配合請勿送件參賽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依不同主題最多參加各一件。參賽作品不論是否入選均不退件

(三)、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獲佳作以上(含特優獎、優選獎)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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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第五十二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