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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就公務人員為刑事訴訟程序之自訴人及告訴人,於106年12月15日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以下簡稱輔助辦法)修正生效後,得否申請輔助律師費用及其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疑義釋示一案:快樂國小-雙語教學

人事室 曲法連 - 最新公告 | 2018-05-22 | 人氣: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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