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國113年5月16日桃教體字第113004353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辦理期間:113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以前。
三、辦理方式活動內容:
(一)開放有意願學校申請,由參訪學校向桃園市防災教育館 預定各校參訪日程,到館參訪時間以半天為原則,安排 導覽活動與體驗活動各一小時,該館開放時間為上午9至 12點,下午13點30分至16點30分,參與學生製發防災宣 導小文具。
(二)補助經費:各校申請每梯次補助新臺幣7,000元,每所學 校最多可申請補助2梯次,補助之經費可用於交通、學生保險(需檢附保險名冊)與膳費(每餐單價100元內)費用支 出,預計補助50梯次,額滿為止,各校經費不足部分由 學校自籌。
(三)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限內至指定網址(https://forms. gle/gB8GGgnBGiJ6K3B37)填列申請資訊,依先後順序足 額錄取。
(四)獲補助之學校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將活動成果(附 件一)與各校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二)及原始憑證(可 依各校格式)繳至桃園市楊梅國小輔導室(326桃園市楊梅 區校前路1號,信封請加註「參訪防災教育館計畫」)。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學校楊梅國小王國川主任,電 話:4782016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