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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中正大學辦理「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全國短片徵件競賽」: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學務處 李明燕 - 競賽訊息 | 2019-01-21 | 人氣:438

壹、徵件目的
本計畫鼓勵國中小學生及國中小教師以自身的校園生活經驗為基底,以「陪伴」為主題,進行
不拘形式的創意短片徵選競賽,以展現臺灣教育多元方式提供學校進行國際交流之用。同時透過徵
片比賽之架構,搭配專業影像講師辦理影像工作坊培訓,協助入選團隊具備生產影像的觀點與技能,
進而未來能利用「影像」傳遞方式作為教育現場參與及實踐的媒介,扎下影像教育的種子。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四、協力單位:公共電視、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
參、徵件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熱愛影像創作的教師與學生組隊參加。
一、分為「教師組」、「國中生組」與「國小生組」,各組以 2 人以上團隊形式參賽,最多不超過
6 人。
二、「國中生組」與「國小生組」,應為在學學生並可設指導教師1 至2 名。指導教師指導以2
隊為上限。
三、「教師組」參賽可跨校組隊,含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肆、徵件時程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 年2 月28 日(四)截止。
二、報名方式:請至本活動官方網站(https://documentaryedu.wixsite.com/documentaryedu)
填寫完整報名資訊並依承辦單位規定之格式繳交拍攝企劃,寄出後始完成報名。拍攝企劃請
寄至:documentary.edu@gmail.com
伍、徵件規則
本活動採「先審查,後拍攝」之方式。參加者須先根據影片主題於報名期限內提出拍攝企劃,後分
三階段進行:
一、企劃初選:
(一)邀請影視傳播及教育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由投遞企
劃中選出正取15 隊拍攝企劃,備取3 隊。正取名額分別為教師組5 隊、國中生組5
隊、國小生組5 隊;各組增錄備取1 隊。「入選團隊」須全程參與兩次影像工作坊並
完成影片作品。
(二)初選企劃請依據公告格式載明影片名稱、拍攝緣起與動機、創作主題、故事大綱(500
字以上,請說明故事內容、拍攝對象或事件之介紹)、拍攝大綱與預定拍攝地點等,
於2019 年2 月28 日(四)晚上12:00 前寄至documentary.edu@gmail.com,以收到中
正大學回復信件為報名程序完成。
(三)備取遞補以承辦單位通知為憑。
二、「影像工作坊」與影片拍攝
(一)規劃辦理「影像工作坊」以協助「入選團隊」完成影片拍攝。
(二)本工作坊遴聘五位具影像理論與實務經驗者擔任「導師」,除講授影像專業課程外,亦
參與「入選團隊」企劃與初剪作品之觀摩討論,並提供各組學員意見諮詢。
(三)「入選團隊」需於第一次影像工作坊前,完成並繳交修正拍攝企劃書與拍攝腳本,未
於期限完成或未出席2 階段影像工作坊者,將取消入選資格。
(四)「影像工作坊」時程與內容:
1.培力工作坊:預計於108 年4 月辦理,課程內容為田野調查、素材收集、攝影分鏡與
劇本實務。
2.初剪工作坊:預計於108 年6 月辦理,課程內容剪輯後製、視覺包裝、音樂引用與智
財權概念。
(五)入選團隊於108 年 10 月前交付完成影片,未交付者視同棄權,將取消入選資格。
三、影片決審與成果發表
(一)邀請影視傳播及教育相關之專家學者組成之作品評審委員會,進行最終決審,並於影
片成果發表會頒布獎次、獎金及獎狀。
(二)成果發表會之場地、時間由承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
陸、入選與決審得獎名單公布
一、入選名單:預計108 年3 月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二、決審得獎名單:預計108 年11 月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柒、競賽獎項
一、入選團隊均獲新臺幣一萬元入選獎金,於完成兩階段影像工作坊後依通知領取。
二、決審獎項:
(一)教師組:特優1 隊、優選1 隊、佳作1 隊
(二)國中生組:特優1 隊、優選1 隊、佳作1 隊
(三)國小生組:特優1 隊、優選1 隊、佳作1 隊
三、決審獎項獎金如下:
(一)各組特優獎金新臺幣六萬,團隊每人獎狀1 張。
(二)各組優選獎金新臺幣三萬,團隊每人獎狀1 張。
(三)各組佳作獎金新臺幣二萬,團隊每人獎狀1 張。
四、「國中生組」及「國小生組」獲獎團隊之指導老師每人感謝狀1 張。
五、各組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捌、競賽內容、格式說明及評審標準
一、本計畫拍攝影片以「陪伴」為主題,拍攝教育現場、校園生活,以呈現本國城鄉教育特色及
開放多元教育方式(含特殊教育、實驗教育、在家教育等),作品展現創作者最有感覺的「臺灣
教育意象」。影片長度為5-10 分鐘,影片類型不拘,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實驗片或複合
形式均可。
二、入選團隊須繳交下列素材:(規格另於工作坊說明)
(一)5-10 分鐘完成影片作品(含片頭、片尾)。
(二)相片電子檔:影片劇照3 張、拍攝團隊照片 1 張、幕後花絮照片 1 張。
(三)依公告格式完成影片介紹(含創作者單位、姓名與影片介紹,總字數300 字以內)。
三、評審標準:
(一)企劃初選:
評審項目  佔比
主題發想40%
影片企劃內容與可行性30%
創意呈現20%
創作經歷10%
(二)影片決審:
評審項目  佔比
創作觀點30%
主題意象30%
創意呈現20%
技術表現20%
玖、著作權與授權
一、得獎影片著作權歸原創作者所有。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擁有本計畫得獎影片無償使用權,作為宣傳推廣本國教育之用,包
含為本計畫目的之重製、公開播放、網路公開傳輸等權利。
三、參賽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肖像權、個人資料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賽
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拾、參賽義務與須知
一、參賽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二、入選團隊可無償參加影像工作坊課程,整日課程提供中餐,交通費由出席者自理,本計畫不
予補助。
三、全程參加兩階段影像工作坊後可依通知領取入選獎金一萬元。
四、入選團隊需配合出席下列活動:全程參加影像工作坊、出席成果發表會及相關宣傳活動。
五、凡得獎者,依相關法令須代扣10%所得稅金及2%補充健保費。
六、入選獎金與決審獎金之運用分配由各團隊自行決定。
七、入選正取之團隊,競賽期間若棄權或有無法完成影片製作,無法配合出席活動等情事,須繳
回入選獎金,並由承辦單位通知備取者遞補;主辦單位亦保留入選團隊從缺之權利。
八、得獎團隊有下列各項情形時,主辦單位得撤銷該獎項資格,團隊應無條件繳回已領之入選獎
金與得獎獎金:
(一)繳交之申請資料、企劃書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
(二)創作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三)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委員之公正性、專業性,經查證屬實者。
(四)未能於期限之前繳交影片成品者(非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情事)。
(五)未依本計畫各點辦理。
(六)其他違背法令行為。
九、獎項之遞補:原得獎團隊撤銷獎項資格之後,主辦單位得依據決審分數排序通知遞補撤銷之
獎項資格,並保留從缺之權利。遞補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給予答覆。
十、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十一、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拾壹、聯絡資訊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 蘇蔚婧小姐
電話:0958-746863(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1000-1700 例假日與國定假日除外)
傳真:05-2721186
電子郵件:documentary.ed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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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0228)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全國短片徵件競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