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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於107年6月4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4時止辦理萬安41號演習: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學務處 李明燕 - 最新公告 | 2018-05-18 | 人氣:1278

壹、依據

貳、實施方式

  • 演習時間:本市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訂於107年6月4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之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實作演練。
  • 演練重點: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交通管制及人車疏散、避難作為。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容量驗證。民防人力與各類防護團支援交通管制、防空疏散及災害救援之作為與效能驗證。國軍部隊對飛彈(機)來襲之防護作為(軍事防空部分非屬本市演練範圍)。

參、規劃:

  • 依據國防戰略構成空襲目標要件區分,按所轄行政地區劃分等級地區執行防護工作:
  • 主要空襲防護地區: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所指定行政區內都市計畫地區。
  • 次要空襲防護地區:前揭所指定行政區內非都市計畫地區。
  • 一般空襲防護地區:除前揭地區外,其他各區公所所在地均屬之。
  • 凡列管分配避難之轄內各公、私防空避難設備(防空地下室、防空洞、防空壕、防空坑、防空掩體、緊急避難所及其他經政府指定之防空避難設備),於空襲警報發布後,立即開放供民眾避難使用,至解除警報為止。
  • 執勤人員應指導民眾利用所處地形、地物實施緊急避難,以減少傷亡,行動要領如下:
  • 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燈火後,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
  • 在機場、碼頭、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示,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 在工作場所(如機關【構】、團體、公司、廠場)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
  • 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 交通運輸工具依規定迅速採取疏散避難行動,行動要領如下:
  • 在市區停放之車輛,一律在原地不得發動。
  • 在幹道行駛之車輛,應即靠邊停放,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仍無法停靠者,則繼續向郊外行駛,不得阻塞道路通行。
  • 在非幹道上行駛之車輛,即向道路兩側疏散停放。
  • 在郊外之車輛,不得進入市區,乘客就近疏散避難。
  • 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 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地下段由捷運局自行管制),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 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 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 軍用機場、港口,依空軍及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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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民防(警政)實施計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