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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2點、第5點、第9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以府教高字第1070187369號令修正發布,並溯自107年8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規定)1份: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人事室 曲法連 - 最新公告 | 2018-10-01 | 人氣: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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