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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7 年度第五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學務處 李明燕 - 競賽訊息 | 2018-11-07 | 人氣:634

107 年度第五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一、目 的:為新世代文化植根,建立人文素養,鼓勵學生研習書法,認識傳統文化,進而融入生活,並建立艋舺龍山寺之推廣書法教育形象,
特舉辦第五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淨心書會、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各大書法團體等。
五、參賽分組:比賽分組如下所示(各組均含中華民國各級公、私立學校之應屆學生,歷屆各組特優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小學四年級以下)
(二)國小高年級組(小學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六、比賽程序:
參加要點:各組比賽分「初選」、「決賽」兩階段舉行。
(一) 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書直式作品乙件,依下述辦法參加初選。初選作品由初審委員選出各組若干名入選者參加現
場決賽。(得視參加人數比例酌予增減)
初選收件:107 年11 月19 日截止,郵戳為憑。請將規定作品附填報名表,並於信封註明參加107 年度第五屆艋舺龍山寺盃
全國學生書法比賽及組別,郵寄「22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42 號5 樓 財團法人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520103 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02-25585236 中華民國書學會。
(二) 決賽:入選決賽者於指定日期在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參加現場書寫,入選決賽者將公布於相關網站並另以專函通知。
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七、比賽辦法:
(一)初選:
1.參加初選作品:國小組(含中低年級組與高年級組)以四開宣紙(約67X34 公分)書寫,國中組與高中組以對開宣紙(約
135X34 公分),字數需在16 字至40 字之間,不須裝裱,作品內容不限(不違反善良風俗、不涉及政治,以古今詩詞
為主),自擇章句書寫成作品。
2.每人限參加一組,以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加初選作品不需裱褙,限以直幅書寫,不限書體,需落款署名,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或修改,如經查獲或評審認為不實,得取消參賽資格。
5.請盡可能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務必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二)決賽:
1.入圍決賽名單將於決賽日期前二週(12 月15 日),公佈於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再以專函通知。
(未獲入圍參加決賽者,不再通知,亦不退回作品)
2.預定107 年12 月29 日於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舉行決賽,比賽主題於比賽當天公佈。其相關規定於寄發決賽通知
時說明。
3.決賽時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兩張,其餘書寫用具(含墊布)請參賽者自備。
4.決賽後立即進行決賽評審,並於當日舉行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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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 年度第五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