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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能班修訂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教務處 何明霞 - 最新公告 | 2020-07-21 | 人氣:28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能班修訂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一)網路論壇:預定於109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09年7月26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共20日,於網路上公布旨揭36份草案及其修正對照表後,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能班修訂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09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公布於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7月23日(星期四)、7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分別辦理中區、南區、東區、北區公聽會共4場次。
3、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1)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2)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3)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代表、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代表。
(4)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5)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4、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2)開放報名時間:自109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中區、南區:報名至109年7月19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
乙、東區、北區:報名至109年7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5、其他公聽會之場次安排、流程、進行形式及規劃公聽會現場網路直播之申請說明等內容,詳列於附件之公聽會實施計畫。

請踴躍報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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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聽會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