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一)特殊教育法
(二)桃園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一)促進資優學生的領創力與團隊合作。
(二)透過資優生學長姐分享其生涯歷程,提升資優學生自我期許,裨益其生涯
發展。
三、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桃園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四、活動對象:以本市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為主,至少符合下列
一項條件:
(一)通過本市各類資優鑑定之資優學生
(二)擔任學生自治幹部或班級幹部者
(三)各校師長推薦之學生
五、活動人數(120人):(一)每校薦派3名學生參加同時安排至少3名候補學生
(二)若有剩餘名額,候補名單之錄取依照各校E-MAIL核章之團體
報名表時間、校內名單順位之先後順序遞補,額滿為止
六、報名方式與研習內容請詳見附件計畫或洽資源教室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