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3分之1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合先敘明。 |
| 二、 | 旨揭選舉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為因應選舉業務需要,請貴機關依上開規定推薦所屬同仁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並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選務工作,俾使選舉圓滿完成。 |
| 三、 | 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之相關資訊均刊載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轉知所屬同仁參閱;貴機關亦可將前開資訊建置於所屬網站或社群平台,廣為公告周知。 |
| 四、 | 檢附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子招募公告訊息」、「本會招募公告訊息網頁QR Code」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