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下稱客委會)115年5月11日客會語字第1156700354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年輕世代客語能力,客委會挹注「客家幣」行政資源,透過獎勵機制,結合學校、家庭與社區參與,讓客語自然地融入校園日常與公共生活,達成推動客家語言文化的傳承效益。
三、 「客家幣2.0」政策預計115年9月上路,從單純消費轉向客語復振,獎勵對象包含115學年度18歲以下修讀本土語文(客語文)課程及參加客委會「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與「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的師生、115年獲客委會表揚客語家庭及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等,申領資格與方式,另案函知及公告周知。
四、 鼓勵本市校園加入客語教學推動行列,並鼓勵學生修讀本土語文(客語文)課程與報考客語能力認證,以提升年輕世代客語能力,增進整體客語覆蓋率與使用率。
五、 客委會各項客語學習補助計畫資料,請逕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資訊公開/下載區查閱,並依各計畫受理時間申辦,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