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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辦理「113年青少年藥癮者輔導服務計畫」。: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學務處 賴冠霖 - 最新公告 | 2024-01-03 | 人氣:102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12月27日桃衛心字第112012836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提供非法物質濫用青少年心理輔導及醫療服務,期透各網絡單位轉介有需求之少年個案,藉由補助費 用降低經濟負擔,提升少年接受輔導或就醫意願,協助成癮防治、預防再接觸及促進心理健康。

三、旨揭計畫包含4項服務,服務對象及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方案一(心理師到校) 1、服務對象:曾經、疑似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 激物質,且學籍設於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青少年 。 2、服務內容:合作心理師到校提供服務,以心理輔導方 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及情緒適應困擾之青少年。

(二)方案二(醫療服務) 1、服務對象: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 物質之18 歲以下青少年及不受年齡限制之司法少年 。 2、服務內容:至本市衛生福利部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執行機構接受服務,醫師評估後安排各項醫療服務。

(三)方案三(地院駐點) 1、服務對象:曾經、疑似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 激物質之司法少年。 2、服務內容:專任心理師前往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駐點, 以心理輔導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 。

(四)方案四(社區諮詢) 1、服務對象: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非法物質、精神刺激 物質之18歲以下青少年。 2、服務內容:由合作心理師進行心理輔導,以心理輔導 方式協助有上述相關議題之青少年。

四、本計畫各方案可依少年需求互相銜接服務,以提供少年更 便利、適切之治療及輔導資源,服務流程及服務規定請詳 見計畫書,有關計畫疑問可詢問(03)3341066分機206黃 個管員督導。

五、檢附113年青少年藥癮者輔導服務計畫及轉介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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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20130977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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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5100E_1120130977_ATTACH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