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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請依說明事項於112年4月26日(郵戳為憑)前,免備文逕送教育部。:快樂國小-雙語教學特色學校

學務處 賴冠霖 - 最新公告 | 2024-03-25 | 人氣:72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20日臺教學(六)字第1132801311號函暨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作業說明如下:

(一)獎項、名額及對象: 1、團體獎(2名):各級學校。 2、個人獎(12名):各級學校教職員、全民國防教師及 軍訓教官。

(二)薦報具體事蹟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檢送資料: 1、薦報表1份。2、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1式5份: (1)請以電腦繕造。 (2)請加裝封面(註明單位、姓名)並編印成冊(電子 檔編輯頁面,影音、其他格式資料,一律擷取成照 片檔或掃瞄成圖檔方式置入)。 (3)每一團體或個人以一冊(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合 計200頁內)為限。 3、電子檔(薦報表、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 (1)請提供Word檔或OTD檔。 (2)請寄至承辦人信箱(iceboynk@mail.moe.gov.tw), 如檔案過大,可燒錄成光碟隨資料一併提報。 (3)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非以前述格式繕造,以致無法 完成彙整作業者,視同無佐證資料。

(四)教育部評選小組就所送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擇優薦報國防部。

(五)各項相關規定請參閱「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 揚作業要點」。

三、報名資料請於113年4月26日(郵戳為憑)前,免備文逕送 教育部(100024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5樓,鄭詠達專員 收)。

四、本案各文件電子檔(Word檔及OTD檔)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 及特殊教育司網站(路徑:首頁─重要業務專區─全民國 防教育)下載。

五、隨文檢送「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 01 點」、「薦報表」及「具體事蹟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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