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3年5月16日桃教體字第1130043539號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市113年度執行防災校園基礎建置計畫學校(名單如 附件一)為必要參加學校,請務必報名送件。 2、本市高國中及小學教師及防災教育輔導團成員鼓勵報名參加。
(二)參賽規定:每件教案之參賽人數以4人為限(須同校), 作品主題及內容需符合防災教育相關議題,以十二年國民教育(任選)適用為原則,教學時間至少須達四節課設計。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逕 送桃園市大溪區永福國民小學總務處陳冠綸主任收 (掛號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獎勵: 1、特優(2案):核予嘉獎1次,著作積分0.1分,每案 頒 發稿費新臺幣5,000元。 2、優等(3案):核予獎狀1紙,著作積分0.1分,每案 頒 發稿費新臺幣4,500元。 3、佳作(5案):核予獎狀1紙,著作積分0.1分,每案 頒 發稿費新臺幣4,000元。 4、以上得獎著作由二人以上合作者,稿費及著作積分給 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其核發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5、稿費依實際教案字數覈實計算,上述所列為各獎項最 高稿費支領額度,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 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向永福國小總務處陳主任諮詢,電 話:03-3875709分機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