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9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87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培訓對象:
1、 手語教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校長、專任輔導導師、代理教師等身分。
2、 手語教學人員(以下6種身分之一即可)
(1) 可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 小時以上。
(2)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或示範者,服務72 小時以上。
(3) 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 小時以上。
(4) 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5) 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
(二) 課程時數與安排:
1、 手語教師:每週六上課,1班25人,共108小時。
2、 手語教學人員:每週六上課,1班40人,共45小時。
(三) 報名方式:
1、 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備妥個人基本身分證件影本,填寫個人報名表後郵寄至同德國小報名(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17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2、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洽同德國小教務處許主任(03-3176403分機210)
三、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113學年度臺灣手語師資認證培訓計畫」、報名表各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